本报讯 (记者王旭)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省生态环境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扬尘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扬尘和噪音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责任,同时提出将施工扬尘、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突出抓好施工扬尘、施工噪声两个管控,继续深入开展“工地蓝天行动”,强化对施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施工现场做到“六个百分百”。原则上,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施工工地应停止土石方作业,停止建筑物拆除、加强喷淋清扫等,落实强制性减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