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诚波)近日,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四川省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4年)》,提出从即日起到2024年12月,在全省范围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中,集中开展整治收受“红包”、回扣专项行动,实现“4个100%”的工作目标。
“4个100%”的工作目标是:全省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行风建设专(兼)职工作人员配备率达100%,职工行风教育培训率达100%,门诊挂号结算或办理出入院手续时开展即时行风满意度评价率达100%,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巡查率达100%。门诊、住院和患者总体满意度位居全国前列。
方案指出,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活动过程中,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全部纳入此次收受“红包”整治范围。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参与或接受影响医疗行为公正性的宴请、礼品、旅游、学习、考察或其他休闲社交活动,以及参加以某医药产品的推荐、采购、供应或使用为条件的推广活动,全部纳入此次收受回扣整治范围。依托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对于经查实存在给付回扣、捆绑销售药品耗材等商业贿赂违法行为的企业信息要及时通报市场监管、药监、医保等部门,依托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制度,对涉案医药企业依据裁量基准采取相应措施。要优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行风工作协调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打击收受“红包”、回扣等行风问题的长效机制,持续完善对收受“红包”、回扣行为的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督导检查体系,对不知情或不可抗“红包”应建立上缴登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