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瑞)11月18日,记者从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获悉,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中共四川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天府森林四库”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聚焦三大关键领域出台十六条具体举措,构建全方位的金融支持体系。
《通知》提出,将自留山长期使用权分置的林地经营权、公益林补偿收益权等纳入可抵押林权范围,将用材林中的幼林、竹林、经果林、花卉、苗木等纳入抵押物范围。推广基于“林权抵押+信用评级”相结合的、可循环使用的普惠信贷产品,推广“林地流转合同+交易鉴证+保险”的林权抵押贷款模式。综合考虑林权类不动产权证书附记栏记载资源信息等因素,合理提高林权抵押率。支持以国有林业企业、国有林场为主体,组建市场化、专业化的林权收储机构。鼓励金融机构对新增的储备林项目,合理设置贷款期限,执行优惠利率。开发适配经济林果生产周期的信贷产品,落实农林产品加工及小微市场主体普惠金融服务税收优惠政策。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为林下产品的加工、仓储、物流、销售等全链条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针对林产品精深加工、林业机械制造、林业生物质能源等领域的专属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对获得财政资金补助、政府投资基金支持等的项目,在贷款利率、期限、宽限期、担保方式等方面给予分类支持。创新“森林保险+”模式,对投保主体给予贷款优先、服务优化以及额度利率等优惠。建立由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牵头的金融支持“天府森林四库”建设部门会商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林业企业专属画像模型和信贷产品。构建由林草、金监以及金融机构等共同参与的评估、保险、监管、处置、收储“五位一体”风险联防联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