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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02期:第0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6-04-02

燃油附加费4月5日起大幅上调

建议已购机票旅客尽快出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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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消息(兰珍)4月1日,厦门航空、中国联合航空在其官网发布公告,自2026年4月5日(含)起销售的客票,将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的收取标准,调整后较之前上涨5倍。

具体调整如下: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6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120元。按规定享受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10%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燃油附加费的起征日期以原出票日期为准,2026年4月5日以前销售的国内客票,如变更至2026年4月5日(含)以后,已收取的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

此前,春秋航空已宣布上调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但并未公布具体调整方案。

据悉,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按月调整,当前执行的仍是1月5日调整后的标准,即800公里(含)以下航段1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20元。调价窗口正是4月5日。

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依据航空煤油基础价格进行调整。根据规定,当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超过每吨5000元时,航空运输企业方可按照联动机制收取燃油附加费。受近期国际油价上涨影响,航空煤油采购成本攀升,触发了燃油附加费联动机制。据消息,4月份航空煤油出厂价格由5622元/吨调整为9802元/吨,上涨了4180元/吨。

此前,国内多家航空公司已发布公告,上调部分国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

温馨提醒,已经购买机票的旅客,建议尽早完成出票,以规避费用上涨带来的额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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