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佳怡)近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成都市城市更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成都城市更新工作正式步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条例》将城市更新的内涵拓展为“持续改善城市空间、形态、功能、环境、品质的建设和治理活动”,覆盖既有建筑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整治、完整社区建设、老旧街区与老旧厂区更新、城中村改造、城市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升级、生态修复、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等九大领域。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构建了一套以“城市体检”为起点的规划实施体系。城市体检评估结果将直接作为编制和修订相关规划的重要依据---哪里存在安全隐患、哪里公共服务设施薄弱、哪里风貌亟待提升,哪里就会被优先纳入年度实施计划。
此外,针对成都老城区大量历史遗留的功能不全、已无修缮价值的建筑,《条例》创设了一项创新机制---物业权利人可申请认定,经认定后实施拆除新建。这为存量空间盘活提供了一条清晰的法治路径。
在项目实施层面,《条例》提出了多维度的更新要求:消除危险房屋安全隐患,提升抗震、消防安全性能;补齐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推动老旧街区、老旧厂区、传统商业设施等功能转换与业态升级;完善城市防洪、防涝等防灾减灾设施; 推进老旧管线管网改造;统筹地上地下空间一体化提升改造;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等。
在提升城市宜居品质方面,《条例》鼓励对既有建筑、老旧小区、老旧街区、老旧厂区、低效楼宇等实施改造提升时,通过修缮、改建、扩建、局部拆除等措施,统筹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增设社区综合服务、康复、养老、托育、无障碍等公共服务设施。同时,鼓励利用桥下空间、地下空间、屋顶空间、滨河空间等“边角余料”地块,植入体育、文化、科普等场景业态,让城市角落焕发新生。
历史文化保护被置于突出位置。《条例》明确规定,涉及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古树名木的更新活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保护规划要求。对于历史建筑和工业遗产,在不影响历史文化价值且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可通过改建和增设设施等方式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要,促进历史空间与现代功能融合。
尤为引人注目的是,《条例》列出三条“红线”:禁止以危险房屋治理等名义违法违规拆除或改造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禁止随意拆除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不得“拆真建假”;禁止违规移植砍伐树木、滥建文化地标、随意更改老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