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51真的管用!”8月28日,回想起追讨劳动报酬的经历,泸州某医药有限公司职工周某某感慨地说。
周某某,1973年11月出生,2023年11月办理退休之后,她返聘进入泸州某医药有限公司担任销售员。2025年12月,周某某办理离职手续,经公司核算,尚有绩效工资16615.58元没有发放。
矛盾的导火索来自一批药品业务。泸县某医院以产品过期为由扣减对应货款,但公司并未收到医院退回的货物。企业认为周某某没有及时排查业务隐患,存在严重失职,应当承担相应损失责任。周某某则表示,该笔业务是上一任业务员交接不清遗留问题,自己不存在过错,报酬不应被克扣。
“由于我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属于标准劳动关系,劳动仲裁、劳动监察等常规维权渠道受到限制。”周某某多次与公司交涉无果后,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拨打了12351服务职工热线,向纳溪区总工会求助。
纳溪区总工会法律维权工作者徐代惠接到诉求后,一边做好心理疏导、稳定其情绪,一边启动“工会+法律援助+行业主管部门”联动化解机制,开展调处工作。
调解初期,公司坚持职工应当对业务损失承担责任,周某某坚决不认可该责任划分,调解一度陷入僵局。为打破困局,工会联动援助律师,结合超龄返聘劳务关系法律特点,对照业务交接相关客观证据向公司释法明理:超龄返聘人员承担履职赔偿责任需要双方有明确书面约定,现有证据不能够证实周某某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同时,工会主动对接医药行业主管部门,溯源厘清医院扣罚货款背后的责任划分。
在多方协同下,公司重新评估案件法律风险,工会同步引导周某某理性看待纠纷。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公司一次性向周某某支付劳动报酬13212.54元,周某某自愿放弃其余诉求,所有劳务争议一次性了结。
“聚焦超龄职工维权痛点,做实12351热线接诉处置,是我们工会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特殊群体权益的重要抓手。”纳溪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刘华国表示,该案依托“情绪稳控+法律支撑+多方联动”工作模式,既有效防范极端维权事件发生,督促企业正视用工管理漏洞,又最大限度保障超龄职工核心劳动报酬权益,为同类超龄返聘劳务纠纷化解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会实操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