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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11期:第0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6-09-10

成都发布告诫书

中秋国庆及成马期间住宿业不得乱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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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黄瑞)中秋、国庆及成马临近,为切实维护节假日、赛事期间住宿市场价格秩序,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9月8日,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规范住宿业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告诫书要求,各经营者要强化价格自律意识,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及线上销售平台全面、如实、清晰地公示客房房型、销售价格、入住及退房时间、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优惠条件、退费规则等核心信息。标价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清晰醒目、易于辨识,不得使用模糊性、误导性表述;价格发生变动时,须第一时间同步更新线上线下标价信息,确保标价与实际收费完全一致,严禁在标价之外加价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告诫书明确禁止七类价格违法行为,包括:利用虚假价格手段诱骗交易; 订单生效后单方面取消或强制加价;以虚构原价、虚假降价、虚假折扣进行价格欺诈;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在标价之外擅自加价或变相收取消毒费、布草费等未标明费用;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

告诫书强调,客房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经营者应依据成本和供求合理定价,在节假日等需求集中释放期间,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保持价格水平合理稳定,防止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两部门表示,将加大市场巡查和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将依法从重处罚;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 将依法从严查处并公开曝光,并按规定记入信用记录。

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若发现住宿业价格违法行为,可保存好订单截图、缴费凭证等证据,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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