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记者黄瑞)1月6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日,经省政府同意,我省已正式确定在自贡市沿滩区、达州市大竹县、宜宾市翠屏区、泸州市合江县等4个县(区)开展县域民营经济改革试点。
据了解,县域民营经济改革试点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一项重点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县域民营经济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要求,遵循工作有力度、发展有基础、产业有特色、改革有动力的原则,在各市(州)好中选优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经资料评审、现场答辩、实地核查、结果公示等程序,正式确定四川县域民营经济改革试点地区。我省将对每个试点县(市、区)在试点期限内,每年给予1000万元资金支持。
试点任务主要围绕探索融资增信新模式、探索降本减负新路径、探索惠企服务直达新方式、探索转企升规新机制、探索多元化解纠纷新方法等五个方面,着力用改革的办法破除体制性障碍、打通机制性梗阻,转化形成一批具有原创性的改革举措,进一步激发县域经济活力、夯实全省县域经济底部基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根据试点要求,各试点县(区)政府是推进县域民营经济改革试点的第一责任主体,全面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采取集中办工、定期调度等方式扎实推进改革试点。同时,各试点县(区)不盲目追求“大而全”的面面俱到,要突出重点找准方向,精准高效推进改革实施。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将加强对试点地区的指导,落实县域民营经济改革试点激励支持措施,对试点地区在项目审批、要素保障、产业布局、资金申报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