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邓霞)日前,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企业联合会/省企业家协会、省工商业联合会印发通知,决定从2月15日至5月15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2023年全省集体协商“集中要约季”活动。
集体协商“集中要约季”活动以已建会企业为重点对象,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为重点群体,以开发区(产业园区)为重点领域,广泛开展新一轮的集体协商要约活动,力争实现集体协商工作对新就业形态企业和行业的有效覆盖进一步扩大,确保全省重点企业单独签订集体合同率动态保持在85%以上,助力全省经济稳中求进和高质量发展。
通知明确,今年集体协商“集中要约季”活动重点加强对生产经营正常、百人以上已建会企业劳动关系双方业务指导,引导劳资双方重点对劳动用工管理、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保障、转岗稳岗、待岗培训等进行协商;推动新就业形态企业开展行业集体协商,推进市、 县级行业工会联合会等工会组织与行业协会、平台合作用工企业就计件单价、抽成比例、报酬支付办法、劳动量与劳动强度、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和订单分配、奖惩制度、补充保险、职工互助保险等直接涉及劳动者权益事项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指导开发区(产业园区)企业开展集体协商工作,推动建立区域性集体协商制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区域集体协商合同框架下,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展第二次集体协商,切实维护园区内职工群众的劳动经济和民主政治权益。
通知要求,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高度重视集中要约活动,积极制定本地区集中要约活动方案,进一步明确措施、创新方法,扎实推动各类企业和行业开展协商工作,不断提高集体协商工作的有效覆盖。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密切协调配合,及时研究处理集体协商过程中出现的分歧和争议。持续关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大力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协调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