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款名为“羊了个羊”的小游戏火爆全网。众玩家伴着那欢快的节律,睁眼闭眼全是 “羊出没”,所到之处“咩”声一片。
游戏看上去挺简单:“第一关”为入门,玩家们皆可轻松而过。“第二关”难度飙升,据说通关率只有0.1%,玩着玩着就到了“危险的悬崖边”,这时可使用若干“救助工具”续着命往下玩;不幸玩“死”了,就只得赶紧吞下备用的转发、看广告等“速效救心丸”,待复活后接着玩。这0.1%呵,似乎划出了某种高与低、平庸与不凡,让玩家们自信满满、乐此不疲,屡战屡败,却愈挫愈勇;为了这0.1%,玩家们也是拼了,废寝忘食、通宵达旦,个个坠入“羊儿虐我千百遍,我待羊儿如初恋”之境。
由此,“羊了个羊”创下年内点击、浏览、参与、转发等多项记录,斩获不菲的流量和广告收益,投放广告的厂家商家也赚足了眼球。想不到,堂堂虎年竟让一只羊闹出这般动静。一石激起千层浪,随即引发社会层面广泛热议。
热议之一:极富创新创意的产品(主要来自互联网业界大佬大咖)。设计者不啻为天才,他既精通网络又深谙人性,利用玩家好胜、显摆、逆反之心理,在激发人们追求卓越天性的同时,默默收获流量和广告,于万千用户欢娱中巧取巨大商业价值。这是高手打造的爆款,后来者要学,但不可简单模仿,有了那只“嗨羊”,即使再推出个“马了个马”什么的,休想出圈!
热议之二:触发有关文化的连环拷问(主要来自文化、媒体界专家学者)。为什么网民如痴如醉“万人空巷”地追捧一款游戏?如此“现象级”现象是否折射出精神食粮供给的失衡?现代人需要怎样的文化消费?如何把图书、影视、戏剧、歌舞、美术等传统产品做得更香?互联网时代的文化难道仅剩下娱乐功能?流行的就一定优秀吗?
热议之三:涉法红线是怎样绕过的(主要来自司法界执业律师)。不少人吐槽“那只羊有点坏”,也有人指责“吃相难看”,而主流观点认为:游戏开发者避开了民法典中欺诈、诈骗均以钱财作为标的物的界定。就算玩家因无法通关而诉其骗时间、精力、流量等,这些均非法律意义上的钱财,仍不构成侵权违法。有人借此倡议修订完善现行法律法规,有人呼吁警惕衍生兜售“通关秘籍”等行为中隐藏的欺诈。
如今,爆红的“羊了个羊”游戏日渐降温,但围绕它的各种热议还在继续。现实中,所有人每天都在通关,一些人通关成功,成为0.1%的佼佼者;一些人还在孜孜以求的路上;一些人却永远地放弃了。这就是生活,像极了“羊了个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