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记者刘春华)11月1日,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从2023年1月1日起,四川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统收统支的市级统筹,以推动我省养老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确保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市级统筹以后,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市(州)为单位,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基金预算管理、责任分担机制、经办管理服务等方面各市(州)统一,各市(州)人民政府承担基金管理和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的主体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担本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属地责任,做好政策执行、基金征缴、预算管理、财政投入、待遇核发、经办服务、基金监督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