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诚波)省政府办公厅10月29日印发《四川省县域民营经济改革试点方案》,明确要进一步降低人力成本,鼓励探索推进普遍性和重点领域降费,实施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支持企业合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购房落户、医疗教育等方面探索更多开创性举措。
方案提出,试点工作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民营办)、省财政厅牵头制定评选方案,会同相关部门和专家团队组成评审小组,择优确定4个试点县(市、区)开展试点。对每个试点县(市、区)在试点期限内,每年给予1000万元资金支持,连续支持三年。
方案指出,要探索融资增信新模式、降本减负新路径、惠企服务直达新方式、转企升规新机制、多元化解纠纷新方法。进一步降低要素成本,支持设立政府专项资金,对错峰用能企业给予一定支持。建设高效顺畅的流通体系,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鼓励整合县域物流资源,推进智慧公路物流和智慧多式联运。支持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在物流领域的应用,提高物流服务效率。充分运用大数据为民营市场主体融资增信,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推动金融机构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见贷即担”“见担即贷”的批量担保业务,形成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