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向晓文)“老油”滤渣上桌,最终败露,被检察机关公诉。记者3月16日从成都市武侯区法院了解到,成都市武侯区检察院与武侯区法院对一起涉食品安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进行了公开庭审,涉案的某串串店被罚97200元。
2022年5月至10月,武侯区某牛肉串串香店经营者秦某安排该店后厨人员牟某将顾客食用后的废弃油脂进行回收,经过过滤、炼熬后制成火锅底油(俗称“老油”),然后将“老油”添加到火锅锅底中销售,并多次循环回收。经武侯区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联合执法检查案发。秦某因生产、销售含有“老油”的火锅锅底3240口,非法获利48600元。2022年12月,武侯区检察院向武侯区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公诉机关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秦某、牟某也认罪认罚,两人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武侯区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牟某、秦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一年六个月,适用缓刑,并处罚金97200元(非法获利金额两倍)。
庭审现场,被告人当庭悔过,对自己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自愿通过市级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经法庭组织,综合考量违法程度、客观损害、违法获利及经营状况、认罪情况等因素,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人武侯区检察院与经营者秦某就惩罚性赔偿达成调解,秦某将在协议生效后支付三倍惩罚性赔偿金145800元。
据悉,该案的审理,是武侯区法院在食品安全司法保护领域的新实践,是对武侯区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就惩罚性赔偿适用范围、赔偿标准的合理性的新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