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丽和帮扶的小朋友在一起 受访者供图
丁瑶 记者邓霞
33年来,她用脚步丈量大地,用汗水挥洒青春,用爱心温暖群众,在雪域高原演绎着一个又一个感人的故事。
她叫鲜丽,是甘孜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曾先后获得“全国模范检察官、四川十大法治人物、中国好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称号。
“一路走来,有过困惑,有过委屈,但从不后悔。”说起自己的经历,鲜丽显得既激动又感慨。 “当我退休了,还能告诉自己,这片雪域高原,是我用汗水滋润过的地方。这将是多么美好的事情!”
1990年,20岁的鲜丽离开家乡重庆考入甘孜州新龙县雄龙西乡做文书。 “我记得一开始自己经常会哭,听不懂藏话会哭,生活不习惯会哭,被领导批评会哭,想家了也会哭。”在与记者交流中鲜丽说,她当时下定决心一定要克服“不懂”“不会”和“不习惯”,终于跟老百姓打成一片。“记得当初调离得荣去泸定工作的头一天晚上,联系村的村干部得知后,骑行30多公里,满脸灰尘地赶到县城为我送行,我感动得直哭,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很幸福,是工作带给我这种满足。”谈起曾经的点点滴滴,鲜丽眼中泛起了泪花,脸上露出幸福的笑容。
初心不因来路泥泞而改变,使命不因风雨坎坷而淡忘。2003年,她从新龙县司法局调到新龙县检察院担任副检察长,从此开启了检察生涯。
“记得几年前,在办理咱里村一个案子时,村民王英(化名)受人鼓动,在国道上非法阻工阻路,还打伤了执法人员,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移送审查起诉。”鲜丽认为:“惩治不是最终的目的,让群众相信法律,了解法律,依法办事,才是最终的目的。”之后她带着干警到村子里走访村民,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王英作出了不起诉决定。为了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她们准备到案发地召开不起诉决定现场会。会上,由王英进行“现身说法”,她结合该案开展“以案说法”,并现场为百余名群众解答了疑惑,这种锐意创新的办案模式起到了很好的普法教育作用。
多年来,鲜丽为贫困父子重建家园,为身患疾病的少女圆了大学梦,帮助孩子找回远嫁他乡的母亲,为贫困的一家四口搭建房屋以遮风避雨,为失去双亲的孤儿争取到困难补助,用情为痴傻母子送去生活的阳光,用坚持感动对生活失去信心的花甲老人……她办理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在她的理念里,教育挽救、化解矛盾远比惩罚更重要,不仅要让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力度,更要让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度。
“群众利益无小事,作为检察人,不仅要有持剑护正义的豪情,也要有感恩为群众的柔情。”鲜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