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心铸魂向复兴达州市通川区依托特色产业助力乡村振兴泸州古蔺县总工会切实筑牢企业职工劳动安全保护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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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51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4-03

立足本职 主动维权

泸州古蔺县总工会切实筑牢企业职工劳动安全保护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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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骆寓言

“公司管理规定里面怎么可以有‘罚款’项,你们没有这个权力,这个规定有没有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工友们有没有签署意见……”3月15日,古蔺县总工会身兼劳动保护和经济工作部、法律和维权工作部的负责人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和县工会维权律师一道前往辖区内某煤矿企业开展安全、劳动用工联动检查工作。在矿灯充电室内,一张贴在醒目位置的《泸州某煤业有限公司宿舍、矿灯房、更衣室管理规定》上赫然罗列着一系列罚款项目,据此,这位负责人给出了修改意见。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完善分配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等方面的内容,为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提出了新要求。然而,抓紧抓实抓细这项工作,泸州市却在2014年便着手规划,走在了全省前列。

随着机构改革、各职能部门职责的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方向也在一天天明朗起来。2018年,作为古蔺县总工会劳动保护和经济工作部的负责人又一肩挑接手了工会法律和维权工作部的工作。于是,在省总工会、市总工会的工作指引下,在县域企业安全生产及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基础现状下,在县总工会领导的工作要求下,古蔺县总工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基础、积极协调配合、主动作为。自2018年至2023年3月15日以来,累计接待来信来访职工1006人,受理办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138件,涉及职工12136人,涉案资金约7358.37万元。

健全机制强化源头管理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做好劳动保护和职工法律维权,是工会的本职工作,但工作过程中有其它单位联动,则事半功倍。所谓“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汇智聚力”成为近年来多单位协作的热词。近年来,古蔺县总工会积极抓好机制建立,整合资源和力量,做到源头参与,切实维权。

联动检查机制。主动参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有关规定和政策,积极提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修改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建立了工会、应急、人社等单位安全、劳动用工联动检查的工作机制,定期深入到企业开展劳动保护专项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企业未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延长工作时间、高温天气如何做好防暑降温等工作进行督促整改,最大限度地争取职工的劳动安全卫生权益,既从源头上维护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基本权益,又为工会依法监督奠定了法律基础。

建立激励机制。为充分调动全县广大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员和职工群众对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有效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古蔺县总工会、古蔺县应急管理局共同编制印发了《古蔺县工矿商贸企业隐患排查激励办法》,畅通安全生产群众监督举报和投诉通道。对群众监督检查员、一线职工排查的生产安全隐患和制止的“三违”行为予以奖励。对排查上报的事故隐患,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善且上报隐患整改报告证明整改完善后的不予处理,反之则移交行政主管部门查处;针对现场制止的违章行为,对违章人员不能给予经济处罚,采取一人违章家人共同接受教育的模式,不仅增强了职工及家人的安全意识,同时也减少了“三违”行为发生。

参与政府安全大检查机制。积极配合和会同政府(行政)、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大隐患整改督察,并跟踪监督隐患整改情况,建档消项。严格落实重大隐患双报告制度,加强调查研究,督促企业解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畅通工会劳动保护维权举报渠道。

建立安全事故处理机制。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建立了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县总工会、县公安局、县纪委监委、县检察院等单位组成的安全事故调查组,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县总工会依照工会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积极参与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推动共同富裕,离不开高质量充分就业,离不开和谐的劳动关系。把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调处的全过程纳入法治化轨道,是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根本手段。尤其是源头治理工作,工会作为企业职工的‘娘家人’,更应该在致力于提升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上下功夫,探索劳动关系基层公共服务有效路径, 推进劳动关系工作从管理向服务延伸,推动更多依法合规经营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同时,在法律制度框架下,推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创新实践,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古蔺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县总工会主席兰杰表示。

“两心一会”搭建维权平台

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也是贯彻泸州市委、市政府部署,营造安全稳定和谐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组织机构建设是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保障,古蔺县总工会通过“两心一会”抓好组织机构建设。

抓好古蔺县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建设。依托两家律师事务所,古蔺县总工会重组了县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现有援助律师16人,法律援助志愿者1人。2022年1月至今,受理各类案件44件,涉及职工413人,涉案金额863.27万元。

抓好企业和职工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建设。2014年,古蔺县总工会从应急管理、住建、人社、交通、卫生等领域聘请专业人员16人完善专家库,按照县域生产型企业类型设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建设(建筑建材)四个专家组。主要对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建设等领域行业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参与重大案件处理等。2018年以来,组织专家组深入一线开展各专项检查116次,举办安全教育培训71场次, 覆盖企业235家, 参与职工18000余人,查处各类生产安全隐患692条,提出合理化建议163条。

抓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建设。2021年,根据法律援助工作的需要,从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抽调律师6人组建古蔺县总工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2022年,调解劳动争议案件3件,涉及职工300余人,涉案资金500余万元。

“两书”制度凸显维权实效

由应急管理部门出具的执法文书被工会更加靠前检查的“两书”放大了功效。在法律和维权工作部办公室,记者在一卷标注为《古蔺县企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劳动安全法律监督意见书》(以下简称《意见书》)中发现一起发生在2022年5月21日的工亡补偿金案例,当事人丈夫程某在一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不慎从铁塔上摔下,经抢救无效后死亡。双方在工亡补偿金计算及赔付标准方面未协商一致,于是程某便在2022年5月27日向县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提请法律援助。

接案后,古蔺县总工会抽调两名援助律师成立事故协调小组,经过多轮协商谈判,将赔付金额从40余万元谈至120万元,双方现场签署了赔付协议,并即时支付了所有款项,于当月30日正式结案。从接案到结案,仅用了3天时间,古蔺县总工会的职工维权处置效率让记者惊叹。据县总工会法律和维权工作部负责人介绍,前来古蔺县总工会调研这项工作的全总及省总领导也给予了充分肯定。

上文提到的县总工会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和县工会援助律师一道前往辖区内某煤矿企业开展安全、劳动用工联动检查工作,经现场督查后,针对此次督查发现的问题和生产安全隐患,县总工会向该企业出具了《古蔺县企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劳动安全法律监督检查记录》,同时还出具了整改《意见书》,《意见书》详细记录了现场检查情况,给出了整改意见和整改时限。县总工会法律和维权工作部负责人提醒企业,如未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完善,将直接移交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这次我们是来企业联合送服务的,所以就不处罚。如果在下次回访中发现企业没有按照《意见书》整改到位,或者我们接到职工维权举报,我们再坐下来谈处罚事项。”古蔺县应急管理局煤管股有关负责人表示。

对于这样的部门联合上门服务,企业对此心怀感谢。“我们矿山地处偏远,他们跑几十公里专门来送服务,一方面帮我们查看生产安全漏洞,另一方面帮我们厘清用工安全关系,同时处理职工权益维护保障工作,为企业解除了后顾之忧,促进了职工安心就业,保障了企业安全生产,我们没有理由不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随着当今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日益复杂化、多元化,各种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也不断增多,涉及职工权益的问题也越来越多。怎样营造和谐劳动关系,有效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成为咱们工会工作当下思考的重点。”兰杰说道。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为此,协调劳动关系,加快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和谐劳动关系新发展格局催生了古蔺县总工会的“两书”建设。工会组织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过程中,经常遇到缺乏“硬手段”的问题。一些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对于工会的建议、督促,常常“当面热承诺、背后冷处理”,直接影响到维权的成效。

为了改变这种现象,古蔺县总工会联合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司法局、县人社局编制印发《古蔺县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裁审衔接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仲裁、诉讼之间的有效衔接,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联动联调化解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并根据《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制定了《古蔺县企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劳动安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古蔺县企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劳动安全法律监督建议书》,形成了主动调研、主动反映、主动协调、主动服务的维权模式。

企业若“违法”,工会提“意见”;企业不整改,工会“建议”管。《意见书》由各级工会在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并需要提出工会的相关意见时使用,向违法企业发出;《建议书》的对象则是劳动保护、安全监察、环保卫生等政府职能部门,它在用人单位拒不履行工会在15个工作日前所发出的《意见书》时,提请有关政府职能部门依法查处。特别是针对工伤案件取证难、认定难、支付难等问题,借助古蔺县企业和职工安全生产服务中心职能,向涉事企业签发《古蔺县企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劳动安全法律监督意见书》,限期予以整改,或向相关职能部门签发《古蔺县企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劳动安全法律监督建议书》。必要时可根据工作需要对涉事案件进行倒查,即督促企业加强事故防范,也为案件办理提供了需要的材料,既节约了案件处理时间,也降低了职工的维权成本。

据悉,古蔺县总工会的“两书”制度得到了政府职能部门的积极配合,由于有了工会组织前期扎实的调查核实,政府职能部门持工会的《建议书》查处时,工作起来效率更高,职工权益得以更快受到维护。2018年至今,古蔺县总工会累计签发《意见书》109份,《建议书》14份。2022年,办理涉及“两书”的各类案件23件,涉及职工337人,涉案资金7120694.6元。

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劳资矛盾时有发生。2022年至今,古蔺县总工会在人员相对密集的东段煤矿、四川郎酒集团、川酒酱酒基地等9家规上企业和重点行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室”和“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古蔺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古蔺县法律诉讼中心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室。“此举真正从源头化解了职工与企业间的矛盾,降低了职工维权成本,切实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打通了职工维权途径的‘最后一公里’。”兰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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