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何志鹏)近年来,巴中市平昌县委编办采取“简、优、严”三措并举,强化监管,保障全县议事协调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运行更加高效、监管更加有力。
精简清理,机构设置更加科学。出台《平昌县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开展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规范,撤销阶段性工作任务已完成、职能丧失或发挥作用不明显的议事协调机构,优化职能相近、职责重叠交叉的议事协调机构,调整职能职责发生变化的议事协调机构,真正做到“减”少了机构,“简”出了质量。
优化服务,机构调整更加规范。优化办理程序,建立事前备案审批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实施事前资格审查和事后备案,完善资料联审机制,实现了议事协调机构在申报、审核、归档办理中“只跑一次”,增强了业务办理质效。
严格监管,机构运行更加高效。健全管理机制,实行清单管理,完善工作台账,定期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及时掌握议事协调机构工作履职情况,对未充分发挥作用的、擅自改变工作任务以及履职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全县议事协调机构“真议事”“议成事”。
一年来,平昌县共开展三轮集中清理规范,全县议事协调机构从233个精减至165个,优化调整2个,合并整合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