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骆寓言)5月8日记者获悉,日前,四川省安办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汛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人要进一步落实“市包县、县包矿”负责人的工作责任,督促各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汛期防治水工作责任,成立汛期“三防”(防洪、防排水和防雷电)工作机构,构建企业主动作为到位、部门监督帮扶到位、属地检查落实到位的工作格局,确保矿山安全度汛。
矿山是四川省安全生产的重要行业领域,汛期是矿山水害事故的易发期和高发期。近年来,四川汛期极端天气频发,暴雨、洪水、雷电、大风、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给矿山安全生产带来重大安全风险。对此,省安办要求各矿山企业要强化风险分级管控能力,主要负责人要深入分析雷电、大风、暴雨等灾害对矿山地面建筑物、作业区域、作业点位等场所作业人员的安全威胁进行全面的辨识研判和灾害评估,形成风险排查清单。要针对雷电、大风、暴雨引发的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淹井等汛期安全风险,逐项制定和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并适时对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在隐患治理方面,省安办要求各地要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全覆盖汛前矿山安全专项检查。对搞形式、走过场的矿山企业,要一律责令停产整顿或停止作业,对冒险蛮干行为,必须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各矿山企业要立即开展汇水面积、地面沉陷、山体滑坡、地表水体、积水范围、渗水通道、采空区域、排水系统、排洪设施、供电能力、在线监测、监控装置、防雷设施等方面的全面隐患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各矿山企业必须立即对现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进行完善,编制汛期防治水工作专项预案,开展透水、洪水、滑坡、垮塌等知识的全员培训。
同时,要坚决落实危险征兆、超限报警、暴雨预警的应急停产撤人制度,各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至少1人24小时值班值守,矿级管理人员24小时在矿数量不得少于80%,重要岗位必须坚持24小时不间断值班,兼职救护队伍必须坚持24小时在岗备勤。此外,四川省安办还对备齐配全各类防汛物资装备、开展会商研判、发布预警提示、及时报送属地矿山企业的撤人信息等进行一一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