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李女士来电咨询称,自毕业后她已经工作满5年了。今年2月初,她新入职一家科技公司,在向该公司提出休年休假时,公司告知其在本单位工作不满1年,还不满足休年休假的条件。李女士问,刚入职新公司能休年休假吗?哪些情况下不能休年休假?
针对李女士咨询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四川精伦律师事务所杨志元律师。杨志元律师表示,职工的工作时间应当累计计算,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更换新单位后也可以休年休假。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第四条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可见,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就可以休年休假,且在不同单位的工作时间应当累计计算。职工新进用人单位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即(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同时,杨志元律师指出,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记者向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