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邓霞)近日,省总工会、省人社厅、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省工商联、省邮政管理局、省快递协会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省快递行业开展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在快递行业开展集体协商工作,切实维护快递行业劳动者群体合法权益。
《意见》要求,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将规范劳动用工管理、行业最低工资标准、计件单价、劳动定额、休息休假、劳动保护、职业发展等作为行业集体协商的重点内容,不断细化和拓展协商内容。至“十四五”末,推动普遍开展快递行业集体协商,行业集体合同对已建工会快递企业覆盖率达80%以上,行业内劳动者对集体协商工作的参与率达到80%以上、知晓率达到90%以上,确保快递行业劳动者权益保障逐步改善,持续提升快递行业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意见》明确提出协商重点:通过协商,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用工主体责任,逐步实现行业劳动用工规范化;确定行业劳动者最低劳动报酬标准,建立劳动报酬合理增长机制;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保障劳动者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确定快递员在法定节假日、恶劣天气等情形下工作的相关补贴;建立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调整作业指标,加强对恶意投诉的甄别处置;合理确定劳动者工作量和工作强度,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益;提升劳动者社会保障水平,督促企业依法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确定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设置快递员休息场所,重视和维护女性劳动者的特殊权益;完善劳动者职业发展保障,搭建有利于劳动者成长的发展平台,激发广大劳动者的创新潜力和创造活力;加强快递行业团队建设,持续优化行业环境,增强快递员群体的社会认同感和归属感。
《意见》要求,各地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整合系统资源,强化协同配合,加强专业指导,及时掌握快递行业集体合同签订、履行情况并进行跟踪核实,加大对建制和合同履约情况的综合检查力度,努力发挥集体协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