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宸菱)10月31日,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发布了近年全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工作情况。自2021年以来,全省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案数量连续三年下降,全省反诈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据介绍,2022年,全省公安机关共侦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数、抓获电诈犯罪嫌疑人数分别同比上升30.68%、62.24%。今年以来,破案数、抓获人数分别同比上升13.5%、2.28%,破获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49起,其中“断流”专案行动战果位列全国第二。2022年以来,累计下发预警数据4685万人次,避免经济损失5.41亿元。
202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涉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039件,批准逮捕3928人,批捕率远高于其他普通刑事犯罪;提起公诉21284人,提起公诉人数排名前三位的罪名分别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6712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5982人,诈骗罪2195人。
2022年以来,全省法院一审共受理涉电诈案件8055件,1.6万余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生效判决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708人。今年1至9月共受理涉电诈案件4597件,9140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分别同比上升50.7%、30.3%。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我省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虽得到一定遏制,但案件总量仍在高位运行,还面临着诈骗手法加速迭代变化、跨国有组织特征明显、黑灰产业庞大等特点。目前公安机关在打击中发现的诈骗类型已超过50种,特别是刷单、冒充客服、虚假投资理财等通过事先获取信息实施精准诈骗,令人防不胜防。
为更好地打击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聚焦司法实践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的工作指南(试行)》《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的工作机制(试行)》,对电信网络诈骗打击治理实践中的现实问题进行了系统总结和回应,将进一步凝聚公检法机关合力,促进“侦、捕、诉、判”顺利进行,提升全省打击治理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