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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53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12-09

莫让生鲜滤镜“变相上岗”

广元牟禹杰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在“生鲜灯”禁令下,一些商家又出奇招:在灯泡上套红色纸壳,以使肉类等生鲜看起来更加鲜艳诱人。这一做法相当于“生鲜灯”的“变相上岗”,引起了人们的质疑。

所谓“生鲜灯”,就是一种常见于超市、菜市场等生鲜售卖场所的照明灯具。经过“量身定制”的“生鲜灯”,不会因其散发的光和热量影响食品品质,但却能遮掩或夸大食品的性状,让食品看起来更加色泽光亮。这种具有“欺骗”性质的灯具,犹如给食品加上了“美颜滤镜”,让或许已不新鲜的食品看起来“美艳动人”,用“虚假好看”影响消费者的判断。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从今年12月1日起,“生鲜灯”全面禁用,如拒不改正,或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此禁令一经实施,大多数商家严格遵照相关规定,开启了生鲜食品“素颜出镜”新时代。

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些商家为一己私利,想出了“灯泡上套红纸壳”这样的打“擦边球”的奇招,在食品安全要求日益严格的今天,商家采用这样的做法来规避禁令,是对法律的漠视,也是对消费者的欺骗,这样的做法不仅不道德,更是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潜在威胁。对此,一些地方已作出应对,比如南京上个月发布《关于强化全市使用农产品生鲜灯整治的工作指引》,对“生鲜灯”的“变种”和一些“擦边”情形作出具体规定,让执法人员判断不再主观、执法有据可依。

但笔者认为,抵制商家这样的行为,单靠填补法律“空子”还不够,仍需多方行动,群策群力。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等相关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加大对商家的教育,对屡教不改的应严厉处罚。商家应该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不要自作聪明、剑走偏锋,而要诚信经营,用优质的商品赢得消费者的信赖。消费者也应储备一定的辨别知识,实际上,“灯泡套红纸壳”做法的背后,是商家对消费者喜好和购买习惯的深刻洞察,若是消费者在挑选商品时足够理性,提高辨别能力,这样的奇招也会很快失去市场。

食品无小事,健康是大事。笔者希望,商家在追求创新的同时,能够坚守道德底线,让生鲜食品回归真实,让消费者看得更清楚、买得更明白、吃得更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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