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洁)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自2024年4月1日起,在部分地市启动为期1年的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
4月3日,笔者从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获悉,4月1日起,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作为全国首批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医院、泸州市首批工伤保险跨省联网结算试点医院,将依托全国工伤保险异地就医结算信息系统,实现试点地市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工伤医疗费。
据介绍,工伤职工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在省外试点的工伤协议机构住院治疗工伤的,可刷本人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直接结算。工伤职工跨省就医费用中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部分,由就医地社保经办机构与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通过系统结算,不再由工伤职工垫资报销。
一站式直接结算将解决工伤人员“少跑腿”报销医药费和垫资治疗等痛点,更好保障工伤职工权益,不断提升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便捷度和工伤职工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