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随即某省2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的通报,成为舆论的热搜,其中1起是某单位要求拍摄制作“微视频”增加了基层负担。
笔者通过网上搜索发现,在输入“微视频”3个字,出现信息量达50余万条,随着短视频传播的兴起,在活动中制作视频成为了基层的“标配”。在一些基层,法治宣传要微视频、作品展播要微视频、评选表彰要拍摄微视频,并且要求拍摄制作各类风采展示视频。为拍摄这些视频,基层工作者被迫耗费大量休息时间。为追求表面效果,在拍视频、做展示上搞“内卷”,使得基层工作者费时、费力、费资金,没有产生实际意义还大大增加了基层负担。
我们应正确理性看到“微视频”在基层工作中的两面性,对那些有益于做好群众工作的方式手段,我们应该加以鼓励;对于那些于实际工作无益的表面功夫则应该及时叫停,减少对基层工作者的无谓精力损耗。
不可否认,在新媒体时代,“微视频”的应用可以更生动形象清晰地展示活动的风采,但是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基层工作纷繁复杂,如果为了制作短视频而投入过多的时间和精力,可能会影响到本职工作的开展,如果只是为了创新、博眼球,可能会掉入形式主义的误区。
说到底,基层展现工作成效的方式多种多样,视频宣传只是基层工作中一种传播手段,关键在于如何拍到点上、拍出特色、拍出效果。我们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短视频的创意、策划和制作质量,确保短视频能够真正吸引群众、服务群众。我们期待看到更多将短视频等新媒体手段融入基层群众工作的鲜活案例,莫让“微视频”成为基层反感的事情,莫让“微视频”成为基层形式主义的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