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总选刊的浙江《宁波晚报》“共享奶奶”志愿服务队参与社会公共服务视频引发广泛关注。低龄退休奶奶自发组织免费帮忙低龄儿童家庭接送照顾孩子,解决上班族家庭“接送难”后顾之忧,在养老护幼方面起到了互补作用。在老龄化与家庭结构变迁的时代背景下,激活引导好低龄退休群体参与到社会服务体系中来值得推广。
从正面价值来看。“共享奶奶”服务模式是赋予低龄(退休)老人新的社会价值,在儿童照料领域发挥余热,弥补托育机构服务的局限性;同时,让他们走出家庭,减轻老年失落感和孤独感,在帮助他人过程中获得价值感、成就感,让“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与“幼有所需幼有所托”精准匹配,构建起了“一老一小”服务互补体系。
从负面隐患考虑。安全是底线,“共享奶奶”式服务模式具有自发性、公益性和随意性,服务的专业性和安全性参差不齐,服务过程中的安全隐患风险较大,例如,服务过程中发生意外情况谁负责、谁兜底问题,容易引发新的社会矛盾纠纷,也容易传播“好事难办好人难做”的社会负面风气。因此,运行监管不能缺位。
笔者认为,“共享奶奶”服务新模式是当前人口年龄结构衍生出的一种必然选择,正面引导为社会所用,需从三方面干预引导。一是政府应牵头制定服务规范,对“共享奶奶”类似组织或个人,开展对口培训,提高专业服务质量。二是完善保障与激励机制,给予适当的经济补贴和奖励,同时引入意外商业保险,解决后顾之忧,提高社会参与积极性。三是加强正向宣传引导,宣传推广“共享奶奶”类似的服务新模式,传递正确的价值导向,增强社会信任度,营造有利于“共享奶奶”模式良性发展的舆论环境。
回归现实,“共享奶奶”式服务新模式是社会综合服务的一大补充,可借鉴推广到各阶层和各领域,具有无限的发展潜力。承载的不仅是个体的互助,更是社会核心价值观的延伸和传递。在解决现实难题的同时,让我们看到社会治理创新的无限可能,必将成为社会综合服务体系中的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