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骆寓言)近日,随着全国“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正式印发《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评比表彰管理办法》(组委办〔2025〕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四川省总工会迅速行动,积极部署宣传工作,旨在进一步提升全省企事业单位及职工对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视,激发参与竞赛活动的热情。
《管理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评比表彰工作迈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该办法明确规定,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次,将大规模表彰在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领域表现突出的优胜单位600个、优胜班组800个、优秀组织单位170个以及优秀个人200名。这一举措不仅彰显了国家对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视,也为全国企事业单位和职工树立了学习的榜样。
《管理办法》对评选条件进行了严格规定,确保每一份荣誉都能授予真正表现卓越的单位和个人。优胜单位需在竞赛期间积极组织群众性安全健康活动,且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3人及以上职业病危害事件;优胜班组则需在安全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竞赛期间无任何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件发生。此外,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个人的评选也均设定了高标准,旨在激励各级工会和职工在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
为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评审程序,包括初审、复审以及本单位、省级、全国三级公示环节。推荐对象需经过所在单位党委或行政会议研究,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随后,省级总工会或全国产业工会将进行初审,并在本地区、本产业公示。最终,经组委会复审并审定的名单将进行全国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连续多年开展“安康杯”竞赛,四川省已形成“政府主导、工会推动、企业主体、职工参与”的共治格局。“下一步,我们将以《管理办法》实施为契机,把竞赛活动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深度融合,推动‘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转变。”四川省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将持续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让“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成为企业发展的底色,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四川新篇章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