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宸菱)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特别是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任务。10月21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据了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实施10年来,四川共整改44755个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具体来看,中央督察问题整改方面,2017年以来,我省先后接受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17年、2021年两轮中央督察共完成整改任务221项,群众信访举报已办结19261件,均达到了时序整改要求。2024年第三轮中央督察各项整改任务正有序推进;群众信访投诉已办结5639件。其中,全省砖瓦行业、玻璃行业的产业结构调整以及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已取得阶段性进展。
在国家移交长江黄河警示片问题整改方面,2018年以来,国家移交了6批次长江问题、3批次黄河问题,共96个,已完成整改93个,剩余3个正有序推进。省级督察问题整改方面,2016年以来,我省开展的三轮省级环保督察,已完成整改任务10165项,群众信访举报已办结9376件。特别是群众关注的雅安市固体废物侵占大渡河岸线、德阳市三水镇违规倾倒固体废物、广元市硬头河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破坏严重等一批突出问题整改成效明显。
近年来,四川推动各级党委、政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实行全过程、台账式、精细化管理,年内应完成的任务,年初即发函予以提醒;已销号的任务,组织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统筹推进第三轮中央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科学编制整改方案,坚持精准有效追责问责,坚决纠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过程中的 “偏向”“变通”“走样”问题。高质量实现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1个市(州)“全覆盖”,在督察实践中探索形成具有四川特色的做法,多措并举推进问题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