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记者张海峰)为鼓励和支持一线职工开展技术创新活动,进一步发挥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等职工创新团队示范引领、集智创新、协同攻关、传承技能、培育精神等功能,确保职工创新补助资金科学管理、规范实施、取得实效,12月2日,成都市总工会印发《成都市职工创新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七章二十三条,对工作职责、补助范围、申报与确定、实施与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
《办法》要求,补助范围重点围绕“劳模工匠助企行”专项行动中创新团队解决企业面临的技术技能瓶颈问题,其中包括具有一定科研价值、科技含量,实施后能切实解决现场工艺技术难题的项目;填补某一技术领域空白的项目;对成都市产业升级、技术进步等具有积极推动作用的项目;先进、合理、实用、可行,具有较好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项目;具有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功能,能切实推动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项目;其他优秀职工创新项目。
《办法》明确,项目发布单位工会应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编制项目总预算,结合项目预期效益申请补助金额,补助资金申请金额不应超过项目总预算的40%,且单项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补助项目结项实行验收制度,结项验收工作由成都市总工会负责组织实施。成都市总工会将择优推荐验收合格项目成果参评省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等;对符合条件的创新项目负责人、技术骨干,可优先推荐参加疗休养、工匠人才梯次培育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