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雷琰)11月29日,成都市交通运输局联合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召开中心城区融合区域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机制调整听证会(巡游出租汽车中心城区融合区域包括五城区、高新区、新都区、龙泉驿区、郫都区、温江区、青白江区、双流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东部新区),听取消费者代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区(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代表、成都市出租汽车协会代表等社会各界对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的意见和建议。
目前,成都市中心城区融合区域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仍按照2010年标准执行,在此期间,由于物价水平上升、社会平均工资逐年上涨、城市公共交通日趋完善、网约车市场兴起等原因,巡游出租汽车市场整体成本和供需关系已发生巨大变化。成都市交通运输局在充分借鉴国内相关城市经验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法定程序,已开展中心城区融合区域客运出租汽车价格调查、营运成本监审、听取行业和有关部门意见、专家论证等相关工作。
据悉,此次成都市中心城区融合区域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机制调整方案主要分为三个方面:一是调整现有运价方案,包括根据车型的价格分别设置不同起步价标准(现有车型起步价保持不变);根据成本监审结果,车公里租价由1.9元/公里调整至2.3元/公里;调整夜间(23:00至次日06:00)行驶费用;为缓解春节期间“打车难”问题,增设春节假期每单5元的服务费。二是建立运价浮动机制,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由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采取“结算运费±定额浮动”模式。巡游出租汽车政府指导价每年调整不超过2次,每次调整间隔不低于180天。三是建立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将驾驶员人工费用、动力费用、车辆费用、运营管理费用等因素与运价动态调整相挂钩。此后每三年进行合理测算,决定是否启动调价工作。
本次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机制调整后,将有利于缓解特殊时段“打车难”问题。市民通过运价在节假日、早晚高峰等期间的杠杆调节作用,能有效缓解早晚高峰、节假日等特殊时段“打车难”问题,充分满足个性化出行需求。有利于提高巡游出租车经营服务水平,有利于促进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听证会召开后,还将依法开展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作出制定价格的决定等法定程序。待法定程序完成后,将向社会公布正式调价方案并尽快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