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夏婉琳)今年3月16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将眉山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我省获批的第9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3月25日,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邓立军表示,近年来眉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作,高位推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在全省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获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可谓实至名归。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历史文化名城36座(其中国家级9座)、名镇74个、名村35个、传统村落1165个、历史文化街区112片、历史建筑3289处、古树名木9万余株。
在此背景下,如何构建系统性城乡历史文化保护格局?邓立军介绍道,四川出台了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名城名镇名村申报管理办法、保护传承监督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法规政策文件,严格管控历史城区、核心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坚决杜绝大拆大建、拆真建假、拆旧建新,实现城市发展、历史传承、文脉赓续相得益彰。
此外,省政府切实加强规划引领,印发实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为全省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划出了清晰的“路线图”,明确了具体的“任务书”,全省36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实现全覆盖。
在推动历史文化资源与城乡建设深度融合方面,四川将历史文化保护有机融入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和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应保尽保、以用促保,深化文旅融合、城旅融合,整治提升72片历史文化街区,活化利用2248处历史建筑,补足了设施短板,改善了人居环境,留住了城市“烟火气”,让古镇、老街、老建筑等“老地标”变成“新名片”,让人民在老城区、老街区享受现代文明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