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向晓文)为进一步规范“十五五”时期四川省级专业性人力资源(人才)市场建设发展工作,克服依据缺失、“各自为战”等问题,近日,省人社厅专门印发了省级市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共分为五章十八条,作为首个针对省级市场“建、管、用、评”的指导性文件,总体突出了“六个统一”。一是导向统一,以助推省委、省政府“建圈强链”战略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先依托重点产业链主要承载地布局建设,突出“专精特新”;二是原则统一,坚持政府推动、市场主导、产才协同、辐射带动、精准高效、规范发展;三是标准统一,具体明确了必备的支撑条件、实体规模、专业供给能力、配套设施、管理运维机制等;四是流程统一,建立了人社、产业主管部门联合申报审批及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工作机制;五是评估统一,明确省人社厅牵头建立专项评估体系,定期开展“全覆盖”评估,强化结果应用和激励惩戒,压实省级市场建设、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六是政策统一,对新获批的省级市场给予50万元一次性补贴,争创国家级市场从已建成省级市场中择优推荐。
据悉,新形势下紧扣发展新质生产力人才需要,高水平建设一批专业性人力资源(人才)市场,既是构建人力资源协同发展体系、促进“四链”深度融合的重要支撑,也是推动人力资源服务延链补链强链、加快人才寻访、培训、咨询等新业态延展升级的有效举措。按照既定规划,未来五年四川拟新建10家左右省级市场,现已有4家省级市场筹建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下一步,省人社厅将会同有关产业、科教、人才等省级职能部门,共同抓好本办法实施工作,跨部门完善协作机制,加强对口指导,严卡条件标准,“达标一家、批复一家”,同时完善对接机制,丰富应用场景,充分发挥好省级市场在精准链接和服务四川重点产业、企业的优势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