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向晓文)“今后,办理职工法律援助案件,可领补贴1000元、2000元、3000元……”4月17日,记者从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获悉,近日,省总工会办公室印发《四川省工会法律援助补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办理了职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可领取补贴。
2023年9月,省总工会印发了《四川省工会法律援助补贴办法(试行)》。经过2年多的推广实施和反馈,今年,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试行办法进行了论证、修订和完善,形成了《办法》。
“此次修改,旨在推动基层工会更好地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确保做到应援尽援。”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办法》修订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在原有法律援助补贴对象的基础上,明确将工会社会工作者纳入补贴范围,进一步提高基层工会工作人员从事劳动争议调解、法律援助服务的积极性;二是将省产业(局)、企业(集团)公司工会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案件纳入补贴范围,提高其参与劳动争议调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主动性、积极性;三是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了分类,根据涉案人数、金额、程度等指标分为三类案件,补贴标准分别为1000元、2000元、3000元三档;四是对案件补贴的审核和申报时间进行了规范,由按年申报审核变为按季度申报审核,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援助补贴资金拨付效率;五是加强了对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除不得参与工会系统评先评优、不得参与工会有偿法律服务外,还明确了将书面通报市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