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长宁县总工会 余鉴潮:
笔者认为,盲目违规探险被困,救援费用理应由个人承担。正规合规、报备备案的户外遇险,可由公共救援无偿保障,但无视安全警示、擅闯未开发禁区、任性野游探险,本身就是对自身和公共资源的不负责。公共救援资源有限,不能为个人任性行为买单。自行冒险引发的救援,应收取全部救援成本,既能约束侥幸心理,也能避免浪费社会人力物力。
攀枝花市仁和区林业局工会 杨成:
笔者认为,这些救援费用该个人买单。不过,首先要坚持“先救后援”的原则,毕竟人的生命很宝贵。
先救后援,为了让公共资源用得更久。消防、公安等力量每一分钱都来自税收,如果任由户外运动者违规探险而免费占用,长此以往,真正需要救援行为合规的遇险人员时,反而可能面临资源不足等问题。未来,公共资源需让被救援者承担合理的费用,才能保证救援队伍能定期更新装备、常态备勤。
先救后援的制度设计指明了这类治理从“事后补救”向“事前干预”转型的未来方向。当救援有了成本追溯的时候,探险者在做决定前便会多一分掂量。这种由责任带来的自我约束,比单纯的封山禁入更有温度,比道德呼吁更有效。
宜宾市珙县总工会 陈美娜:
户外运动探险被困,救援费用绝非单一主体承担,既不会完全由公共财政兜底,也不会完全让被困者承担,而是需根据责任划分,实现多元共存、责任匹配的格局,这是平衡生命权保障与公共资源节约的必然选择。
未来趋势是以“谁违规、谁买单”为主,公益兜底为辅。若因个人主观违规导致被困,费用应由其全额或主要承担,可通过现金支付或公益代偿等方式履行;若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被困,公共救援应无偿兜底,社会救援可获得合理成本补偿。
这种模式既彰显“生命至上”的底线,又警示任性探险行为,避免公共资源浪费,在责任界定与人文关怀间找到平衡,是适配户外探险治理的合理选择。
内江市资中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汤飞:
笔者认为此事不能一概而论,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首先要明确,户外运动尤其是探险活动本身就有一定危险系数,本人在出发前一定要做足功课,攻略和预案同等重要,科学评估目的地自然环境,科学评估自身能力适配度,充分预见可能遇到的难题。探险过程中,尽力的同时要量力,可以全力以赴,但绝不可逞强。
其次,万一探险被困,若游客在合法经营、依法开放区域活动,非因自身重大过错,救援费用不宜由遇险者承担,而应经过调查认定后由责任方承担。若游客不听劝阻、不顾警示,一意“孤”行,前往未开发、未开放、自己也不了解的区域进行探险活动而被困,在投入救援力量、资源之后,同样应进行责任认定,游客本人需要根据规定为自己的错误、莽撞买单,毕竟受困或受伤并非免责事由。
南充市贸促会 胡晓勇:
户外运动探险中被困后的救援费用谁来买单,折射出这一领域责任划分与行业规范建设的现实难题。争议的焦点,主要在于公共资源是否应为个人的冒险行为“兜底”。
对此,笔者认为,户外运动本身具有较高风险,参与者理应在出发前充分评估风险,并在经济和物资层面做好准备。如果因个人判断失误或准备不足导致被困,却完全依赖免费的公共救援,这不仅对其他纳税人不公平,也容易助长盲目探险的风气,变相鼓励更多人轻视规则。
真正有效的规范,不应只是事后“免费救援”,而应重在事前的风险共担和责任约束,例如,可以探索要求探险者购买包含专业救援责任的商业保险,或在进入特定区域前缴纳一定数额的救援押金等措施,从制度上压实个人责任。户外探险的本质,应当是对自然的敬畏与对自身体能的理性认知,而不是一味追求刺激,最后把脱险的希望寄托于他人的救援。只有这样,户外运动才能在安全、有序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嘉华机械广元分公司 曾习:
笔者认为,救援费用由受困者自己承担比较合理。
说这话不是冷血。人命关天,肯定先救人,这个没得商量。但救完之后,不妨心平气和地想一想,如果是因为自己准备不足、忽视警示、硬闯禁区才被困,那让公共资源或纳税人来买单,是不是有点说不过去?
户外探险本来就是个人爱好,出了状况,个人承担相应成本,其实也是一种公平。说到底,让规则温柔而有边界,不是为难谁,而是提醒大家,敬畏自然,也敬畏规则。这样,热爱户外的人才走得更远、更安心。
宜宾市南溪区总工会 刘映菡:
笔者认为,户外探险被困的救援费用应当主要由被困者自行承担,而非无差别地转嫁给公共财政。
一方面,公共救援资源本质上是为全体公民的基本安全兜底的,而非为极少数人的冒险行为无限“买单”。当一个人主动进入高风险区域,就理应预见可能的后果,而非让全社会为自己的任性付出代价;另一方面,实行“个人承担为主”的原则,也有助于倒逼探险者增强风险意识,做好充分准备,减少盲目跟风和“网红打卡式”的鲁莽行为。当然,这并非否定公共救援的人道主义属性,在生命攸关的时刻,政府必须第一时间救人,但事后可以根据过错程度追偿部分费用。唯有让规则清晰、权责对等,才能真正保护那些负责任的探险者,让户外运动回归理性与安全。
宜宾市珙县总工会 任红玉:
笔者认为,救援费应当遵循“个人为主、公共为辅”的原则。户外探险本质上是个人自愿行为,参与者理应预见到潜在风险。因自身判断失误或准备不足导致被困,由当事人承担救援费用合情合理。这既是对其疏忽行为的必要警示,也能避免公共资源被随意透支。
当然,如果事发时遭遇不可抗力等极端特殊情况,或救援行动涉及大规模公共安全,政府可酌情承担部分费用。但常态下,个人理应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冒险是勇气,负责更是担当。让买单规则清晰起来,才能引导更多人量力而行,让户外运动走得更远、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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