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四川日报》消息(秦勇)8月5日,记者从四川省公安厅获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新型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省公安厅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公开征集新型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按照该通告,本次线索收集范围主要涉及软暴力催收、恶意索赔、舆情敲诈、务工敲诈、碰瓷敲诈、色情敲诈、网络暴力等10类。举报人可以通过省公安厅及21个市州公安局开设的举报电话和邮寄信件地址进行问题线索反映。
省公安厅提醒,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实、客观、准确,要有明确的举报对象、违法犯罪时间、地点、具体事实、过程及证据材料等;举报人不得虚构、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做好线索核查处理工作,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