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佳怡)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进一步拓宽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满足缴存人多元化住房消费需求,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提出拟支持装修和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并已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9月7日至9月13日。
据该政策草案显示,装修提取方面,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缴存人及其配偶,可选择本市名下的一套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装修。其中,新购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不超过5年,既有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满15年。每套房屋的提取金额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5万元。
物业费提取方面,缴存人及其配偶可就本市名下的一套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的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该项提取每年可申请一次,每套房屋的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3600元。
目前,该政策草案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可在规定时间内反馈相关建议。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将根据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政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