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门口的保安、凌晨上街的环卫工、医院里的护工、返聘回厂的老技工---身边的“银发打工人”越来越多。今年7月1日,人社部等五部门联合出台的《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56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专门保障超龄劳动者权益的规章。两个多月过去,新规落地的成色如何?
工地上摔一跤、后厨里烫一下、保洁途中出车祸,过去超龄劳动者往往求助无门,“超龄不算工伤”成了一些单位的挡箭牌。四川省南江县当地两家环卫企业546名环卫工人中,超龄人员占比超过六成。这个比例在保洁、保安、家政、餐饮等行业并不罕见---他们干着又脏又累又险的活,却长期处在保障的“空白格”里。日前,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县政协提案答复:两家环卫企业546名环卫工人中超龄人员占比超六成,超龄人员已全部单独参加工伤保险或购买意外保险。在全国,这不是个例,越来越多维护超龄劳动者权益的新闻见诸报端。
这部规章最大的突破,一句话概括:把权益保障与劳动关系“解绑”。过去,用人单位一句“你超龄了,不算劳动关系”,就能工伤拒赔、把工资压到底线之下。新规明确,只要受单位劳动管理、从事有报酬的劳动,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四项基本权益就必须兑现。其中分量最重的是:用人单位应当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并缴费,个人不缴费。工伤保障从“可选项”变成“法定义务”。
好制度最怕“纸面落地”。眼下有三道坎。一是成本坎:工伤保险要缴、工资不低于最低标准、加班按1.5至3倍支付,有企业担心成本抬升,干脆少用甚至不用超龄的人。若真如此,一部保护他们的规章反倒成了就业门槛---这是最该警惕的“好心办坏事”。其实工伤险分担的是企业赔偿风险,南江把保险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成本,企业不额外掏钱,算大账并不亏;二是协议坎:据笔者所知,现在有个别基层已出现“协议签了、内容空着”,甚至写成“免责状”的苗头;三是知晓坎:不少超龄劳动者压根不知道有这么一个新规,就算知道了也怕丢活儿不敢据此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打通“最后一公里”,要靠多方合力。人社部门要把参保、工资支付纳入日常监察,对“签而不缴”“缴而不足”零容忍;仲裁机构不妨多些“送法上门”,像四川汶川那样把服务送进超龄人员占比近八成的企业,现场查台账、改协议;工会更要把超龄劳动者纳入服务视野:法律援助、“安康杯”竞赛、健康体检、送温暖,都不该因为他们“超龄”而缺席。环卫、物业、家政及农业季节性用工中该群体占比不低,不妨先摸清底数,再推开专项集体协商,把参保和工时写进集体合同。
让“银发打工人”流了汗不再流泪、受了伤有人兜底,不只关乎一群人的保障,更体现一个社会对待劳动者的基本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