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将整治牟利性职业索赔行为甘孜新龙县总工会化解劳资纠纷维权工作站三日调解化纠纷厨师离职被索要烹饪配方,手艺与配方究竟归谁?在单位食堂吃酸菜鱼被鱼刺刺伤住院10天,算不算工伤?巡回法庭进小区 物业纠纷就地解
第03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14528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6-10-13

成都将整治牟利性职业索赔行为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AI生成图

本报讯(记者黄瑞)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依法遏制“以打假为名、行牟利之实”的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近日,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规范处置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将于2026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2年。

《暂行规定》对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的核心定义作出解释:违背诚实信用原则,非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以“打假”“维权”等为名,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滥用投诉、举报、复议、诉讼、信访等权利,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暂行规定》要求,在开展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有关工作时,应当严格区分“消费者合法维权行为”与“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坚持鼓励正当维权和公益性举报,依法处置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暂行规定》强调,在对经营主体合规指导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餐饮、商超、电商等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多发领域,编制专项合规指引,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与风险提示,引导经营者规范标签标识、完善内部管理、提升产品与服务质量,降低合规风险。在行政执法中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

成都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暂行规定》的出台,标志着成都对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的治理进入规范化、系统化新阶段,这也将持续优化成都的营商环境。

  

 新闻评论 共0个
 新闻评论 共0个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1 四川工人日报融媒体数字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拂林园4号楼   邮编:10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