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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30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6-10-15

司乘串供伪装熟人、社交平台揽客……

成都曝光四起非法营运典型案例

记者雷琰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执法现场 受访单位供图

10月14日,记者从成都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成都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近期通过路面巡查、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成功查处四起非法营运典型案例,并进行曝光。

案例一:工地门口非法营运,司乘串通说辞被识破

执法人员在新都区石板滩街道某在建工地门口巡查时,发现一辆川R号牌九座客车停靠在路边,存在上下客迹象,随即上前检查。经现场核查,该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共搭载8名乘客,其中6人为该工地务工人员。

面对询问,乘客统一口径,称与驾驶员是熟人,只是顺路无偿搭乘。执法人员将驾乘人员分开问询,耐心释法说理。经劝导,一名务工人员道出实情:大家与驾驶员互不相识,计划乘车返回南充,车费每人100元至140元不等。执法人员固定相关证据后,依法暂扣涉案车辆,并妥善转运全部乘客。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案例二:私下议价付费乘车,伪装“亲戚返乡”被查

执法人员在新都区鸿运大道开展路面巡查时,发现一辆川G号牌九座小型客车满载行李、状态异常,当即示意车辆靠边接受检查。经查,该车驾驶员当天先后在新军路、紫荣饭店等点位揽客,搭载4名乘客前往犍为县罗城镇。

为应对检查,驾驶员与乘客以“亲戚顺路返乡、免费搭乘”统一说辞。执法人员现场调取聊天记录等证据后,乘客承认与驾驶员互不相识,电话联系并付费乘车,车费每人100元至120元不等,抵达后支付。目前,执法人员已依法暂扣涉案车辆,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案例三:喊客拉客拒不承认,交通公安联合破局

执法人员在成都东站金沙江路口巡查时,发现一辆川A号牌小轿车停靠路边,车内有驾驶员及两名乘客,车旁一男子正低声跟出站旅客交谈,疑似揽客。执法人员随即依法开展核查。

经查,涉案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驾驶员杨某无从业资格证。询问乘客得知,乘客出站后遇到一名揽客人员,询问其目的地后表示可以安排车辆出行,双方协商好从成都前往金堂的乘车费用,其支付费用后乘车。

疑似揽客的赵某却矢口否认,声称自己没有喊客拉客,也没收过钱。驾驶员杨某也辩称自己只是“帮忙送人”,没有从中盈利。针对这一情况,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联动铁路派出所民警协同处置,向当事人逐条讲清违法行为对应的法律后果,摆事实、释法理。在联合教育警示下,赵某承认,他招揽乘客并协商车费,自己留下“介绍费”后,将剩余费用交给杨某。

案例四:平台引流组团登山,私家车非法营运被查

执法人员在成都天河路地铁站附近开展路面巡查时,发现一辆粤E号牌小型普通客车形迹可疑。现场检查发现,该车搭载5名乘客,准备出发前往小金县萨武神山,行程共两天。

询问得知,车上乘客通过某社交平台账号了解到出行信息,添加中介微信,报名参与本次两日雪山之行。中介安排驾驶员祝某接送乘客,按照550元/天的标准支付报酬。经调查核实,该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车辆所有人为祝某。祝某涉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以案释法:识别与远离非法营运

结合上述四起典型案例,现将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提示如下,请广大市民提高警惕。

1.安全无保障。车辆缺乏定期维护,技术状况无从保证;驾驶员未经从业培训,安全意识淡薄。为追求利益,超员超速、闯关逃检等行为时有发生,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2.权益无保障。途中易遭遇临时加价、绕道甩客等问题;发生纠纷时,既无正规发票,也无订单凭证、车内监控,乘客举证难、维权难,往往只能吃“哑巴亏”。

3.保险无保障。此类车辆多投保非营运车险,与营运载客的实际用途不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存在商业险拒赔风险,医疗、赔偿等费用需由乘客自行承担或艰难追偿。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出行请选择正规客运班车、巡游出租车、网约车等合规交通方式,自觉抵制并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如发现非法营运线索,请拨打12328、12345热线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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