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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35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6-10-22

拖欠多年的工程款,当庭付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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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钟金秀 赵旭 记者向晓文)“欠了好几年的工程款终于拿到了,谢谢法院帮我们解决了烦心事!”近日,宜宾市屏山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当庭转账付清剩余工程款,双方多年积怨现场化解。

原告李某承接被告陈某及屏山某公司部分施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二被告仅拨付97%工程款,剩余3%款项拖欠多年。李某多次自行催收未果,遂向屏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法院及时向二被告送达应诉材料。庭审中,承办法官查明,双方对工程总价款、已付款金额、剩余欠款数额均无争议,分歧仅在于付款时限,且双方均有调解意向。调解现场,法官向二被告释明法律后果,告知长期拖欠工程款属于违约行为,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同时向当事人讲解调解程序高效省时、减少诉累的优势。

经法官耐心疏导,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二被告当场通过银行转账全额支付剩余工程款。原告确认款项到账后,双方签署调解协议,这起积压多年的工程款纠纷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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