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骆寓言)记者日前从省住建厅获悉,成都市对已实施16年的《成都市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全面修订,新修订的《条例》将于2026年11月9日起正式施行。此次修订在全国消防领域地方立法中实现了多个首创。条例的出台,不仅回应了当前消防审验工作中的诸多现实问题,更为城市安全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随着消防体制改革的深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由原公安消防救援机构移交至住建部门,而投入使用前或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则由消防救援部门负责。然而,长期以来形成的“消防手续找消防”的习惯,导致部分建设单位对消防审验制度的独立性、专业性缺乏清晰了解。
《条例》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归口住建部门,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则由消防救援部门负责。这一规定厘清了职责分工,避免了因职责不清导致的“未审先建、未验先用”等问题。同时,《条例》还加大了对“应备未备”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罚款幅度细化为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并增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的条款,为基层执法提供了更明确的依据。
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关键空间要素,是火灾扑救和人员逃生的基础。《条例》要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在核发规划许可、住建部门在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时,均需审查这些涉及消防安全的要素,实现规划审批与消防审验的“前端握手”。这一规定从源头上防范化解了重大安全风险。
成都市新修订的《成都市消防条例》通过厘清职责分工、源头把关、明确既有建筑改造标准、协同督促以及严管技术服务机构等措施,筑牢了建筑防火的“第一道防线”。这一条例的实施,将为城市安全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推动消防审验工作迈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