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黄瑞
1月11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期,省市场监管部门综合运用政策宣传、行政指导、提醒告诫、巡查检查等措施,持续加大医疗药品、抗原检测试剂、防护用品等涉疫物资价格监管执法力度。12月以来,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6万余人次,检查单位1.2万余家次,责令现场整改不规范价格行为,对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竞争环境,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依法合规经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立案查处的部分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大幅提高连花清瘟颗粒售价
2022年12月15日,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武侯区仁祥诊所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11月25日以31.25元/盒的价格购进连花清瘟颗粒(规格:6g×10袋)后,标价45元/盒进行销售。2022年12月8日起,当事人将上述连花清瘟颗粒售价上调至78元/盒。
当事人在购进价格没有变化的情况下,大幅提高连花清瘟颗粒售价,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武侯区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12月15日予以立案调查,将于近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未按公示价格收取核酸检测费用
2022年12月28日,巴中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巴中市九天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所公示的新冠病毒核酸采样检测价格为单采16元/人、混采3.5元/人。2022年12月14日,当事人在其所属的一处核酸采样亭,对前来做核酸采样检测的群众按照单采35元/人、混采35元/管(2人1管、3人1管、4人1管、5人1管)的价格进行收费,其中,混采收费标准折算后为每人7元至17.5元。
当事人未按公示价格收取核酸检测费用,涉嫌构成在标价之外加价收取费用的价格违法行为。巴中市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12月30日予以立案调查,将于近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未放置商品价格标签
2022年12月12日,资阳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依法对资阳市雁江区金慈金街药店开展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经营场所内销售的阿莫西林胶囊、罗红霉素分散片、头孢克肟片、克拉霉素胶囊等20余种药品未放置商品价格标签。
当事人未放置商品价格标签,涉嫌构成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违法行为。目前,案件调查终结,资阳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近日拟给予当事人罚没3272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