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夏婉琳)2月8日,笔者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自然资源部近日发布通知,认定258个县(市)为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其中我省有14个县(市)入选,创建示范期为2023年至2025年。
通知要求,示范县(市)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按照确定的创新方向和工作目标,细化安排,强化措施,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工作。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从制度机制等层面系统总结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的经验做法,加强宣传,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创建工作安排,及时做好中期评估和期末总结,有序高效开展创建工作。
我省入选县(市)详细名单如下:攀枝花市东区、攀枝花市米易县、泸州市江阳区、泸州市古蔺县、广元市利州区、广元市旺苍县、广元市青川县、广元市苍溪县、遂宁市射洪市、内江市隆昌市、南充市高坪区、南充市南部县、眉山市青神县、宜宾市兴文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