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旭)3月1日,《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正式施行。省政府新闻办当天举办发布会,对《实施办法》进行解读。
据悉,《实施办法》自1987年制订,先后经历了4次修正和2次修订。修订后的《实施办法》共八章八十条,包括总则、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土地转用与征收、建设用地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及附则,涉及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完善土地管理体制、全面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规范土地征收、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优化土地要素保障、健全自然资源督察执法体系七个方面内容。
《实施办法》明确指出,要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禁止违规占用耕地开展绿化造林、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挖田造湖造景等活动。为科学合理高效利用土地,《实施办法》突出节约集约导向,明确建设占用土地应当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鼓励采用节约集约用地新技术和新模式。同时鼓励合理利用地下空间,促进建设用地立体利用、综合利用。农村闲置的宅基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前提下,可依法用于发展休闲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以及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仓储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优先支持通过工业用地整治改造、城乡低效用地再开发等方式建设中小企业园区,促进中小企业聚集发展和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