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干部群众前来旁听案件庭审
本报讯(张钰田明耀彭屏文/图)5月6日,宜宾市翠屏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在翠屏区李庄镇长江边巡回审理、当庭宣判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并开展普法宣传、联合巡河活动。当地30余名干部群众参加活动。
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长江为常年禁渔区,实行全面禁渔管理。2022年10月19日,李某来到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鲢鱼石(地名)的长江水域,用4根带爆炸钩的禁用渔具钓起长江河鱼3条,共计12.282斤。当天16时许,该案被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宜宾派出所民警查获。
李庄镇地处长江边,当地居民长期以来均有钓鱼、网鱼的习惯。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后,非法捕鱼时有发生。翠屏区法院受理该刑事案件后,决定将法庭搬到事发地巡回审理,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当天上午,翠屏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在案发地长江边布置巡回法庭。经过法庭调查、辩论和最后陈述,查明了李某的犯罪事实,当庭作出一审宣判,以李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拘役三个月。随后,法官对李某进行了法庭教育。“希望大家以我为戒,不要以身试法。”李某当庭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法官进行了判后答疑和以案释法,解答了大家的疑问。“感谢法院来江边审案,希望法院多开展此类活动,增强江边群众法律意识和环保观念。”李庄镇乡村振兴促进中心副主任王银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