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几年,受疫情影响,很多人开始慢慢适应了居家办公这种形式。5月9日,成都某公司职员陈某来电咨询,居家办公导致工作地点变更,是否会影响单位缴纳社保?居家办公期间,公司提出“单位缴纳社保部分该由员工自己承担”,员工该怎么办?
就陈某咨询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四川纵目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英占。王律师指出,在居家办公期间,员工仍是公司职员,只是办公地点发生了变化,但是员工仍归属于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不能因工作地点和工作方式的变更而拒绝为员工缴纳社保,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转嫁给职工个人承担。居家办公并非离职、解除劳动合同,居家办公期间,员工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是存续的,所以居家办公并不能成为单位不承担员工社保的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居家办公并不属于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所以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保。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王律师建议陈某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公司在居家办公期间继续为员工缴纳社保,未按时足额缴纳的社保金额应当及时补齐,若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要求公司缴纳员工社保。
记者向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