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袁玉华孙黎燕文/图)11月8日,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江北法庭审结了一起特殊案件。该案原告王某系听障人士,被告骆某系聋哑人士。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承办法官特意邀请手语老师全程现场翻译,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纠纷得以顺利解决。
今年5月,骆某因经营需要向王某租赁其从别人手中转租来的一间商铺,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对租赁时间、租赁费用以及房租支付方式等进行了约定。然而,在房屋租赁期间,两人因房租支付和退租再转租的问题产生纠纷。11月2日,王某遂将骆某诉至法院,要求骆某按时支付拖欠的房租。
在11月7日的开庭审理中,承办法官考虑到被告骆某系聋哑人,特意放缓庭审速度,用精炼易懂的语言、适中的语速,控制庭审节奏。手语老师同步准确翻译,为庭审各方架起了一座无障碍交流的“桥梁”,确保当事人的陈述权、知情权得到充分保障,也为查明案件事实、公正裁判提供了有力支持。
然而,原被告双方因在诉前沟通不畅,导致被告对原告存在很大敌意,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困境。
休庭后,为确保案件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承办法官再次与手语老师联系,希望能在手语老师的帮助下合力打开被告心结。当晚,无数条信息在法官、翻译、原被告间来回传递。在法官和翻译的共同努力下,被告终于放下成见。
11月8日,被告骆某当庭将拖欠的房租支付给原告王某,当事人双方也握手言和,成功化解了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