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欣璐
近日,很多网友在社交平台反映称,收到“强制枪毙”诈骗短信,在网上引发热议。
记者看到,诈骗短信截图写着:“因您信贷诈骗,缺席出庭,已通过‘天网’定位具体位置,现已通知当地执法部门和司法人员(魏军,王琳,郭文祯)携带枪支带队,执行上门强制枪毙,详情抖音搜索《执行风暴》或关注‘中国法院网’了解详情,14点前自行APP结清全部欠款可撤销执行。”
面对如此幼稚的诈骗手法,连警方都大呼“无语”---“平安北京”官方微博就公开吐槽:“就这,能说点什么?无语死了……真的无语死了……”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发送此类短信涉嫌违法。
警方:面对诈骗提高警惕
对于上述情况,四川公安提醒广大网友,不要轻视那些似乎“一眼假”的诈骗套路,面对诈骗,提高警惕。
南京江宁公安的 “在线知识普及”,点明了短信中要害:“如果这条真的是诈骗短信,那这是骗子们深度总结经验做法……他们只是在用一种惯用的互联网思维以极高的效率筛选潜在受害者罢了。”
某种程度上说,很多骗子也深谙心理学:网上有个心理学研究结论被援引频次很高---“再拙劣的谎言也会有25%的人深信不疑”。对骗子而言,怎么以最低的时间成本筛出这25%的深信不疑者来,是行骗得手的关键。
律师:发送恐吓短信可处拘留并罚款
“近期网友热议的 ‘枪毙通知短信’,很大可能是非法催收延伸出的诈骗短信,在我们以普通人的常识嘲讽这种低级诈骗短信时,个人老百姓有些就可能‘中招’。”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颜学刚谈道。
“枪毙通知短信”实际上是犯罪分子在获取我们众人手机号码之后运用互联网思维进行广撒网式的诈骗。因为通过手机运营商能广泛地发送短信,意味着犯罪分子已经获取了大家的手机号码。2021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施行,明确规定通讯信息属于个人信息保护范围。一般手机运营商未经我们授权不会主动提供或者轻易泄露通讯方式,往往都是犯罪分子通过非正规渠道获取到手机号码,进而广范围地发送“枪毙通知短信”进行诈骗。
颜学刚律师认为,从手机号码的获取方式上看,该行为已经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从发送短信行为上来看,犯罪分子编制发送“枪毙通知短信”的行为,干扰我们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已然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从发送短信内容上来看,发送“枪毙通知短信”的内容,主要为威胁、恐吓、诈骗的虚假信息,这也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
从社会危害性程度来看,全网热议形成话题,此次信息发送范围广、次数多,潜在受害群体大,犯罪分子通过制造恐慌和混乱来获得潜在受害者的财产,该行为其实已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公安机关在查实后可以按照刑法规定的寻衅滋事罪予以惩处。
针对此次热议的“枪毙通知短信”事件,颜学刚律师建议:首先,要有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防范意识,不要轻易将个人信息包括手机号码随意泄露给他人;其次,对于可疑信息以及信息上的链接,要注意有效识别,不要盲目相信,更不要轻易去点击;最后,对涉嫌恐吓、威胁、诈骗这些虚假信息不要恐慌,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或者在手机上将这些虚假信息举报给网络安全部门,以便他们采取相应措施。总之,只有通过我们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电信诈骗的猖獗,以维护社会稳定和正常生活秩序。 (据《四川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