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扬
“收到,请回复。”“好的。”“收到。”……据《法治日报》日前报道,越来越多的人发现,虽然已经离开了单位,自己却还处于工作的状态。好像下班了,又好像没下班,尤其是用手机处理工作、保持在线回复已经成为许多人的工作常态。在数字时代的背景下,隐形加班现象正在不断蔓延,也越发引起社会关注。
实际上,隐形加班现象并非新问题。伴随即时通信技术的发展,沟通联络的便捷化打破了以往工作场所物理空间和时间的限制,也模糊了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的边界,以致工作时间与劳动时间没有明显界限。应该说,这是时代发展、科技进步的客观产物,其产生的不好影响需要在发展中及时加以化解。
加班形态不同以往,休息时间得不到保障,加了班却拿不到加班费……隐形加班带来的诸多问题也随之显现,引发广大职工群众热议。作为职工“娘家人”,在新就业形态、新型用工方式下,切实维护好职工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这既是新课题,也是工会的职责和使命所在。
要创新开展职工维权服务,将隐形加班纳入到工资集体协商谈判中,并作为集体合同的重要考量指标,让职工的额外加班从隐形变得透明,让职工对非必要的加班说“不”,让合理的加班得到应有的补偿。当职工权益受到侵犯时,第一时间做好维权服务。同时,要做好与职工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讲工作,让法律进企业进一线,增强职工主动维权意识,督促企业自觉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