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廖小兵唐欣罗洪)6月9日,笔者从广安区司法局获悉,前不久,广安区法律援助中心打破常规及时上门为一名残疾人维权,法律援助案件在3日内完成了全部起诉准备事宜,体现广安区法律援助中心“便捷、高效”的工作要求,彰显应援尽援温情。
原来,6月5日,申请人熊某来到广安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熊某。经过交流工作人员发现,申请人熊某有智力缺陷,无法清楚表达诉求,工作人员立即与其家属取得联系,详细了解了基本案件事实和诉求。原来,去年5月31日,熊某借款6万元给周某,并约定于今年5月31日还款,到期后欠款人周某拒绝还款并将熊某联系方式拉黑,熊某此次来就是希望通过诉讼追回借款。
群众利益无小事。广安区法律援助中心根据案情,确定本案属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不在法律援助法规定的具体的八类案件范围。但是广安区法律援助中心认为申请人熊某夫妻二人都是残疾人,分别是智力二级残疾和听力二级残疾,没有经济条件聘请专业律师,无法很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且夫妻二人均是环卫工人,家庭收入较低,出借的6万元实属来之不易,广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当即受理熊某的申请,并指派有丰富经验的法律服务人员跟踪办理。
承办人员考虑到受援人熊某的工作性质以及身体情况,承办人为熊某提供了“上门服务”,在熊某工作的街道会见了熊某,及时就案件发生的具体情况欠款的具体数额以及手头留存的证据进行了梳理,并于6月8日向广安区人民法院提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并提起诉讼。
该中心负责人表示,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广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将秉持“依法维权、匡扶正义,勇做困难弱势群体的保护者”的工作理念,“应援尽援,促进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继续情系困难群众,积极主动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倾心尽力维护好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让群众享受到便捷规范、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