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旭)打破“终身制”,“定期复核、有进有出”……9月14日,记者从省商务厅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四川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3年10月2日正式实施,助推我省打造国潮“顶流”。
《办法》明确提出,企业要按规定时限报送相关信息变更及年度经营情况,各地有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对老字号品牌和企业开展常态性检查和抽查,省商务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每三年开展一次复核工作。对复核及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约谈、整改甚至移出老字号名录。
据悉,我省现有四川老字号品牌125个(含中华老字号48个),所属企业109家。2023年上半年,全省中华老字号累计实现网络零售额176.7亿元,同比增长20.8%。
为推动老字号的传承创新,我省商务、文旅、市场监管、文物等部门先后联合印发《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四川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加强老字号知识产权和文化遗产保护,支持老字号企业开拓市场,提升老字号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擦亮老字号这块“金字招牌”。
《办法》明确,中华老字号要求品牌创立时间50年(含)以上、企业主营业务连续经营30年(含)以上。四川老字号品牌创立时间确定为40年(含)以上、企业主营业务连续经营20年(含)以上。
为提升示范创建的规范性,《办法》明确,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周期为三年。为有效衔接,四川老字号示范创建原则上也是每三年开展一次。
下一步,省商务厅将及时启动2023年四川老字号的认定工作,同时对前三批认定的四川老字号开展复核,让老字号在守正中“新起来”“潮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