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2023年四川省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评选结果出炉。本次评选出的十大典型案例针对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面临的知识产权、企业合规、合同纠纷等重难点问题,反映各地各部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保护民营企业的创新探索,彰显民营企业权益保护工作多方面取得的成果。记者选取部分案例进行展示。
“统仓共配”化解县域民企诉求
泸州市合江县拥有丰富的农产品资源,其中荔枝种植面积超30万亩,产值稳定在20亿元以上。合江县市场监管局在开展助企纾困服务中接到多家企业和种植户投诉反映:在农产品上市时节,快递企业不仅未给予“量大从优”的优惠,寄递价格还高于周边地区,严重制约农产品外销。
合江县民营办召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县10家快递企业站点进行监督采价,赴汶川、苍溪、江津、赤水四地展开外调,收集汇总贵州、重庆、四川三省快递行业收费政策。随即约谈相关快递企业,开展价格法、反垄断法等释法宣传,指导企业合理调整荔枝的寄递价格,并对龙头企业和大型农专社给予7.5折的邮费优惠。据统计,2023年荔枝鲜果物流成本降低25%,节约寄递费用约500万元。
为进一步降本减负,合江县政府出资340万元,划拨土地60亩,整合快递、商贸物流、供销等资源,助力中荔集团投资建成县域统仓共配物流分拣中心,2023年为中小微企业节约寄递成本3600余万元。
为进一步畅通物流终端网络,合江县不断完善“县、镇、村”三级电商服务体系,建成镇街电商服务中心13个、 村级电商服务站196个,实现快递“村村通”,节约农村快递物流运营成本近10%,提升快递运送时效20%以上。
本案中,合江县以农产品邮寄费用整改为切入点,推动降低全域物流成本,不仅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更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为企业发展增添了强劲动力,是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典型案例。
践行“枫桥经验” 化解涉税争议
内江市威远县某民营企业因长期未纳税申报且无法联系,被依法认定为非正常户。经主管税务机关宣传告知,2023年10月,该企业负责人到办税服务厅申请解除非正常户认定和办理注销。办理过程中,该企业负责人表示不接受解除非正常户认定需依法接受行政处罚的规定,并以其一直未生产经营为理由,要求主管税务机关直接注销,引发涉税争议。
内江市主管税务机关积极践行“枫桥经验”,第一时间召集公职律师和调解员,引导当事人到税费调解室,了解争议情况及诉求,为其详细解释注销税务登记相关流程及影响。为顺利帮助该企业解除非正常户认定,避免影响其纳税信用评价,主管税务机关综合考虑其经营状况和纳税义务履行情况,深入贯彻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及裁量基准,确认其符合解除非正常户认定的条件,作出合理的处理决定。在“法治+枫桥”税费争议调解模式下,主管税务机关获得当事人理解支持,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于2023年11月14日成功解除该企业非正常户认定,帮助其在2023年11月15日顺利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本案中,税务机关创新融合“法治账图+枫桥经验”,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暖心、便捷、高效的服务和帮助,帮助民营企业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和风险。
不执行政府指导价 供水企业被查办
2022年12月,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供水企业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部分供水企业以扩大收费范围、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等方式不执行政府指导价,遂对涉嫌违法的三家供水企业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达州市涉事三家供水企业违规将经营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餐饮、商超等小微企业等4377户按照特种行业用水范围收取水费,其中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3-4元/吨,特种行业用水标准5-6元/吨,每户多收取用水价格2元/吨。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之规定,责令涉案三家供水企业将4377户不属于特种行业用水范围的用户调整到非居民生活用水类别进行收费,并分别予以行政处罚。收费标准调整后,预计每年可降低4377户商家用水成本近170万元,有效助力餐饮、商超等小微企业的复苏发展。
同时,通过该系列案件的查办,引导辖区内全部供水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因经营性质转变导致用水性质类别改变的用户,据此调整500余家用户的用水类别,指导供水企业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用水性质核查流程,推动水价政策严格规范执行。
本案中,水费价格看似不多,却是“细水长流”,不合理水价收费直接影响小微企业的经营成本和政府公信力。达州市市场监管局通过此次专项检查,对辖区内的供水企业进行法治宣传,督促企业做好收费类别管理,及时根据用户经营业态调整收费类别,切实将政府惠民惠企政策传递到经营主体,有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充分彰显了“监管为民”的工作理念。